近日,山西省能源局、山西省应急管理厅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联合印发《煤矿智能化常态化运行管理规定 (试行)》,旨在巩固煤矿智能化建设成果,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。该规定附件《井工煤矿智能化常态化运行评价方法》,为山西已建成的智能化井工煤矿提供了全面、细致的评价标准。
该评价方法从综合评价、矿井加分和系统权重、评价指标三大方面,对煤矿智能化建设成效进行综合检验。评价结果分为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级,通过对基本要求、信息基础设施、地质保障系统等十个方面进行打分评估。同时,对智能化综采和掘进工作面数量达到标准的矿井给予加分,鼓励煤矿企业加快智能化建设步伐。
这一评价方法的出台,将进一步规范山西省煤矿智能化常态化运行管理,推动煤矿智能化持续升级迭代,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和生产效率,助力山西煤炭行业向智能化、绿色化转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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